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“奔跑吧·少年”2023年长沙市青少年“奥运之星”U系列锦标赛(跆拳道)是经长沙市体育局、长沙市教育局批准,由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承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,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,特制订本规程。
一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竞赛日期:2023年10月27日-10月29日
竞赛地点:yh0612cc银河篮球馆
二、组队方式
各学校、俱乐部代表队,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。
三、竞赛项目
(一)参赛年龄
幼儿组: 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
U6-U7组:2015年9月1日-2017年8月31日
U8-U9组:2013年9月1日-2015年8月31日
U10-11组:2011年9月1日-2013年8月31日
U12-U14组:2008年9月1日-2011年8月31日
U15-U17组:2005年9月1日-2008年8月31日
(二)个人竞技
1.男子项目:
幼儿组: -18kg、-20kg、22kg、-24kg、+24kg
U6-U7组:-18kg、-20kg、-22kg、-24kg、-26kg、-28kg、-30kg、-32kg、-34kg、+34kg
U8-U9组:-24kg、-26kg、-28kg、-30kg、-32kg、-34kg、-36kg、-38kg、-40kg、+40kg
U10-11组:-26kg、-28kg、-30kg、-32kg、-34kg、-36kg、-38kg、-40kg、-42kg、+42kg
U12-U14组:-45kg、-48kg、-51kg、-55kg、+55kg
U15-U17组:-50kg、-55kg、-60kg、-65kg、+65kg
2.女子项目:
幼儿组:-16kg、-18kg、-20kg、-22kg、+22kg
U6-U7组:-16kg、-18kg、-20kg、-22kg -24kg、-26kg、-28kg、-30kg、 -32kg、+32kg
U8-U9组:-20kg、-22kg、-24kg、-26kg、-28kg、-30kg、-32kg、-34kg、-36kg、+36kg
U10-11组:-24kg、-26kg、-28kg、-30kg、-32kg、-34kg、-36kg、-38kg、-40kg、+40kg
U12-U14组:-44kg、-46kg、-49kg、-52kg、+52kg
U15-U17组:-46kg、-49kg、-53kg、-57kg、+57kg
(三)团体竞技
1.男子项目:
U6-U7组:-22kg、-26kg、-30kg
U8-U9组:-28kg、-36kg、-40kg
U10-11组:-30kg、-36kg、-42kg
2.女子项目:
U6-U7组:-20kg、-24kg、-28kg
U8-U9组:-26kg、-30kg、-36kg
U10-11组:-30kg、-36kg、-40kg
(四)品势
项目 |
组别 |
决赛 |
个人品势 混双品势 团体品势 |
幼儿组 |
太极1章 |
U6-U7组 |
太极1、2章 | |
U8-U9组 |
太极2、3章 | |
U10-11组 |
太极4、5章 |
(五)报名人数:
1.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运动员人数按长沙市青少年“快乐之星”U系列联赛跆拳道分区赛成绩限定
2.个人品势比赛不限人数,混双品势各组别限报1组,团体品势各组别分男女进行,限报1组,每组人员限报3名运动员。
四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式
请各单位于10月9日 17:00前通过长沙市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(www.hncssports.com)注册报名,同时将本单位注册报名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籍卡、报名表加盖公章原件提交至yh0612cc银河陈婷(13135211281)。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个人电子照片(2寸白底)、电子报名表发至504996701@qq.com。报名单一经送达,不得更改。逾期报名,不予安排比赛。
(二)资格审查
1.参赛单位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,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、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。
2.报名参赛运动运动员必须提交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》(见附件2)。
3.运动员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,报名、资审后,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。
4.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。提交运动员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县级以上(含县级)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(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,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),领队会向大会交验纸质单据,否则不能参赛。
5.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参加比赛。
(三)运动员资格
长沙市青少年“快乐之星”U系列联赛跆拳道分区赛各组别、级别取得品势前三名,竞技前八名的运动员,将有资格参加长沙市青少年“奥运之星”U系列跆拳道锦标赛,需要重新按级别报名,各组别空缺名额不递补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规定
1.品势比赛直接进行决赛,决赛两套指定品势,由赛前教练员联席会现场抽签决定比赛品势。
2.竞技比赛采用跆拳道最新竞赛规则。个人竞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赛制,每局一分钟,中间休息二十秒;团体竞技比赛将按照从小到大级别依次进行,每人一分钟,共三局,三人三局局胜赛制;个人赛和团体赛均采用单败淘汰制。
3.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或超重时,取消该级别或调整到相近级别,如果超过该组别最大级别,根据组别体重调整到上一组别的相应级别,一次最多上调一次组别,没有合适调整级别则取消该级别比赛。
4.竞技比赛采用电子护具计分,运动员必须着大会提供的电子头盔,电子护具、电子感应脚套参加比赛,具体事宜见补充通知;运动员参赛自带护齿、手套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。
5.教练员在临场指挥时,统一着正装进入赛场执教。
6.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,落实反兴奋剂工作,对发生兴奋剂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国家《反兴奋剂条例》和国家体育总局、湖南省体育局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。
7.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《长沙市运动会赛风赛纪有关规定》执行,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。
(二)申诉程序
1.按跆拳道规则申诉办法执行。
2.关于技术申诉,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,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裁决,当场比赛结束后,不再受理申诉,不受理口头申诉。
3.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,申诉费每人次500元。若申诉成立,退还此款,若申诉与事实不符,申诉费不退还,不得重复申诉。
4.资格申诉,各代表队对资格有异议的运动员可随时申诉举报,但必须由各代表队整理申诉、举报书面证明材料,领队签字后上报到赛会资格审查组,经调查属实的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。
5.组委会机构除受理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申诉外,一律不受理口头或其它形式的申诉。申诉单位不得就同一申诉事项重复申诉。
六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1.个人项目、团体项目均录取前八名,不足8人(组),则减一录取。竞技项目名次录取1、2、并列第3名、并列第5名,分别按9、7、6、4计分;品势项目录取前八名,积分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
2.根据赛风赛纪,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、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教练员奖、优秀运动员奖、优秀裁判员奖。
七、技术代表、裁判长和裁判员
技术代表、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选派。裁判员费用由承办方负责。
八、竞赛设赛风赛纪组、资格审查组
九、竞赛设仲裁委员会
十、比赛咨询
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学校训练(0731-84655138)
十一、竞赛监督
长沙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(0731-89662989)
十二、比赛经费
(一)参赛人员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。
(二)竞赛组织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附件:
1.“奔跑吧·少年”2023年长沙市青少年“奥运之星”U系列锦标赛(跆拳道)报名表2.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